中山市的劳动仲裁机构和劳动监察部门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劳动仲裁主要负责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通过公正、公平的仲裁程序,对劳动纠纷进行裁决。
而劳动监察部门则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山市的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有力保障。
一、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派出庭)
1、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本级)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一楼接访大厅
电话:076088872616(受理人事争议、集体合同争议、涉外争议等)
2、镇街仲裁派出庭(属地管辖)
镇街地址(均为人社分局内/指定地点)电话
火炬开发区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康泰路2号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076085331653
石岐街道石岐民科西路2号民营科技园管理大厦102室076088784282
东区街道东区长江北路163号人社分局7号窗口076088234208
西区街道西区恒苑路31号人社分局一楼仲裁窗口076088559345
南区街道南区银潭中路6号人社分局5号窗口076088897480
小榄镇小榄裕洲路63号人社分局一楼(主点)076022838329
小榄东港大道24号之一206室(东升片区)076022222329
古镇镇古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大楼一楼27号窗口076022383379
坦洲镇坦洲坦神北路99号人社分局一楼仲裁窗口076086786806
三乡镇三乡振华路4号人社分局仲裁受理窗口076023386380
东凤镇东凤凤翔大道13号综治维稳中心一楼076022789082
南头镇南头大道西108号人社分局一楼立案室076022511505
黄圃镇黄圃兴圃大道中149号人社分局综合窗口076023229169
其他镇街均属地人社分局设仲裁窗口,电话可通过市仲裁院转办076088872616
二、劳动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1、中山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市本级)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电话:076088391136(投诉)、12345(全市热线)
2、镇街劳动监察机构(属地受理)
火炬开发区火炬康乐大道康泰路2号076085339767
东区街道东区长江北路163号人社分局076088221073
西区街道西区恒苑路31号人社分局2楼076088555600
小榄镇小榄裕洲路63号人社分局076022252121
坦洲镇坦洲坦神北路99号人社分局076086213000
三乡镇三乡小琅环路12号人社分局076023386387
南头镇南头大道西108号人社分局076022511500
黄圃镇黄圃兴圃大道中149号人社分局076023231302
其他镇街直接联系属地人社分局,或拨打12345转办12345
温馨提示
1、管辖规则:
仲裁优先属地办理(如工厂在坦洲,向坦洲派出庭申请);
市仲裁院仅受理重大、集体或涉外案件(需提前电话确认)。
2、时效与材料:
仲裁时效1年(拖欠工资不受限),需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监察投诉无时效,可线上通过“粤省事”或12345提交。
3、基层调解:镇街人社分局设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议先尝试调解(如东区调解中心076088234201)。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人财会同城|农民工服务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