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的劳动仲裁机构与劳动监察部门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以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劳动仲裁主要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关系、工资待遇、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出现纠纷时,劳动仲裁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的裁决。
而劳动监察则侧重于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权利等。宝山区的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有力保障。
一、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委员会)
地址:宝山区友谊支路79号
电话:021-56108351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6:30(夏令时13:30起,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宝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维权投诉)
地址:宝山区铁通路499号
电话:021-66751173(直接投诉)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30-17:00(夏令时同步调整)
温馨提醒:
仲裁:仲裁申请书(官网下载)、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如合同、考勤记录)。
监察:投诉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违法证据(如工资条、社保断缴记录)。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人财会同城|农民工服务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