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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申请指引-安徽农民工重点服务事项办理指引

    时间:2023-11-30 15:19:37  编辑:admin18  来源:安徽农民工服务网  浏览:239次   【】【】【网站投稿
    工伤认定在各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它关系到受伤的员工是否能够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医疗照顾、康复服务和可能的职业再培训等权益。

    安徽农民工服务网(www.dcsjob.com)人财会导语:近日,安徽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23安徽农民工重点服务事项办理指引-工伤认定申请指引,工伤认定在各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它关系到受伤的员工是否能够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医疗照顾、康复服务和可能的职业再培训等权益。工伤认定对于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是至关重要的。

    一、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一)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二)职工由于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

    (三)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

    (四)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工伤认定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附后);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多久可以得到认定结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社会保险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如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职工或者其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7.申请事项栏,应写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签字。

    8.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见。

    10.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温馨提示

    广大农民工朋友如需查询人社政策、服务,可以通过全省各级人社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全省统一电话咨询服务热线获取。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ah.gov.cn/

    (可实现与各市人社部门网站链接)“安徽人社”公众号(通过人社发布→矩阵建设,可关注各市人社部门公众号)全省人社部门统一电话咨询服务热线(“区号”+“12333”;本地直接拨打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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