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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好的免费求职内推 竟要付费?

    时间:2022-12-28 09:02:35  编辑:admin  来源:人财会同城  浏览:680次   【】【】【网站投稿
    不少高校毕业生缺少社会经验,又急于得到一份工作,这种心理被一些不良公司抓住,他们打着“招聘岗位”“实习岗转正”等旗号在网络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吸引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报名。他们在这些网络平台报名后,还没开始实习,甚至连公司在哪都不知道,就被要求交纳各种费用,一旦交了费就再也联系不上该公司了。
    人财会(dcsjob.com)小编发现,不少高校毕业生缺少社会经验,又急于得到一份工作,这种心理被一些不良公司抓住,他们打着“招聘岗位”“实习岗转正”等旗号在网络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吸引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报名。他们在这些网络平台报名后,还没开始实习,甚至连公司在哪都不知道,就被要求交纳各种费用,一旦交了费就再也联系不上该公司了。

    即将从北京某大学毕业的李梅(化名)在网络招聘平台投递了多份简历,希望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一家声称招聘“××企业导购员”的第三方公司向她抛来了“橄榄枝”。李梅按照对方的要求填写了报名表,很快便收到了面试时间和地点。李梅告诉记者,面试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北附近一座写字楼内,出电梯没几步就是一间没有公司名称的玻璃墙办公室,办公室里有四五名员工在忙碌。

    面试前,李梅忐忑不安:自己没有相关工作经验,而且也只是想找份工作过渡下。没想到,面试结束后,该公司的面试官当场宣布她被录用,回去等待排班即可,但需要现场交纳300元用作员工服押金。起初李梅有所怀疑,可旁边一位“刚刚结束面试”的学生向她出示了自己的付款截图,并称也是来应聘导购员的。李梅就稀里糊涂交了押金。

    后来,李梅多次询问对方何时能上班,均被对方以各种说词推延。李梅感觉被骗,要求退还押金,对方答应季度结束后结算,可没过几天,李梅发现已被对方拉黑。她向网络招聘平台举报投诉,也迟迟没有得到回复。在网络招聘中,“付费内推”也是一种常见的套路。一位长期致力于揭露“付费内推”套路的博主告诉记者,“付费内推”分为两种操作模式:一种是机构将大学生的简历以“广撒网”形式投递出去,一旦学生获得面试、实习机会,机构便宣称是“内推”的功劳;另一种是要求学生花钱买“内推”,往往学生交钱后才发现得到的岗位是不签订任何协议合同、不发放任何薪酬的“小黑工”。

    来自四川成都的大学生刘敏(化名)就中了计。刘敏通过社交平台得知某网络培训机构提供“考证+实习+工作”服务,便向客服人员咨询具体事宜。客服反复向刘敏兜售“考证课+付费内推”打包套餐,总计4万余元,并保证刘敏有无限次内推机会,至少一次被保送面试,并且实习机构涵盖市面上所有金融机构。

    为了尽快找到工作,刘敏没多想便交了报名费。购买完课程后,培训机构根据刘敏的职业规划,为其提供了几个内推实习的机会。可刘敏发现,这些实习单位都是小型券商业务部,根本不符合自己的职业规划,并且实习内容主要是打印、递送文件,无法接触专业内容,于是拒绝了这些实习安排。

    对于原本的实习、内推承诺,培训机构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脱,让刘敏耐心等待。前不久,刘敏再次上门讨要说法时发现,线下授课点已人去楼空,对方再也联系不上了。走上维权路后,刘敏才发现,被这家培训机构坑了的有六七十人。记者在一第三方投诉平台看到,平台30天内共收到112条针对该培训机构的投诉,这些投诉的主体多为在校大学生,涉诉金额从4万元到12万元不等,投诉状态均是“处理中”。“企业或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违反者将受到行政处罚。并且职业中介机构必须取得行政许可,否则提供职业中介服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身陷网络招聘陷阱、损失钱财的大学生,或许还算是“幸运”的,一些大学生在网络招聘中,本想轻轻松松日入千元,殊不知,他们正一步步被不法分子利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据公开报道,即将毕业的江苏扬州大学生王海前段时间找到一份清闲的“高薪工作”——只需每天工作几小时,月入超万元。按照对方要求,王海办理了多张银行卡,每次工作就是通过手机转账、ATM机取钱。3天时间,他的银行流水金额就达100多万元,同时也获得了近3000元的报酬。直到江苏扬州广陵警方找上门,王海才意识到自己已触碰法律的红线。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移送检察机关。

    无独有偶,就读于安徽某职业学校的张林,被高报酬所吸引,加入“跑分赚钱”的队伍——提供其名下银行卡,配合对方进行资金流转,提供的银行卡数量越多,获得的报酬越多。一番操作,张林就得到3600元“劳务费”。最终,鉴于张林系院校在读生、初犯、偶犯,认罪认罚,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对于上述种种招聘培训陷阱,大学生权益受到了侵害,招聘机构、培训机构至少没有履行合同,违反民法典,应当作出赔偿。若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提供培训、考证、介绍工作、接收实习等,实际上并没有提供相应服务,而骗取大学生钱财,则涉嫌诈骗、触犯了刑法。小编在这里也提醒大学生,求职时要提高警惕,在应聘环节就开始收钱的大多是诈骗行为,要注重保留证据,发现问题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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